京东科技发布“产业回暖”计划:7大类10项举措助力复工复产******
2023新年伊始,京东科技推出“产业回暖”计划,这一计划以7大类10项举措助力“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旨在为企业纾困解难、释放消费新潜力、激发产业发展新动力,进一步推进复工复产、产业回暖和城市烟火气回归。
“两个行动”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京东科技以企业上云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为切入点,服务中小企业打响“信心恢复战”。
让利数亿元,助力中小企业“实惠上云”。2023年1月,京东云全面启动“实惠上云”行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稳定的数字化工具,助力企业技术降本。这一行动,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建设基数和差异化需求,推出了多类权益,爆款云主机最低1.1折,将惠及全国200万家中小企业,预计让利数亿元。
“倍增行动”,四大举措解决发展难题。京东供应链金融科技推出“助微倍增春节特别行动”,围绕企业资金、门店经营等难题,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免息信用贷款、银票贴现首单返现、企业采购首单立减、京东收银商户免费注册四大举措。需求人在线领取相关优惠券,即可获得支持。
“京小贷”首次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开放,最快5分钟可支持金融诉求。1月起,在服务京东商家方面,“京小贷”首次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开放申请权限。注册京东小店、企业店铺的商家,无需抵押和担保,均可申请“京小贷”专属资金支持,最快5分钟即可获得金融支持。去年,“京小贷”帮助中小微商家减免息费6000余万元,“618”“11.11”期间为京东商家临时提额近40亿元。
“线上+线下”提振消费内生动力
“线上+线下”链动产业带好物,京东云在开年期间,借助消费新基建和营销新举措,提振社会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协同20个产业带、数十万类好物,提振城乡消费。为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京东云联合全国近20个产业带登录京东年货节,数十万种好货线上直购。其中,四川盐边芒果借助京东云搭建的产销B2P平台,以“产-供-销”一体化管理和运营,引导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以及生鲜食品运营服务企业在平台聚集,助力复工复产的同时,也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特色果业品牌价值。
链接产业和消费,京东智能城市消费促进平台,服务消费回暖。通过“线上+线下”“技术+运营”等方式,京东云智能城市消费促进平台,将助力山西、内蒙古、重庆、成都、呼和浩特等地方政府,举办网上年货节和线下消费季活动,在郑州、长春等城市发放消费券。这一消费新基建,将发挥京东城市消费大脑建设、城市消费券发放、智慧商圈打造、联动城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入驻企业等优势,撬动产业和消费两端,用“数智消费”点燃“城市烟火气”。
免费15天、服务商家7×24小时不打烊,虚拟主播助力商家营销升级。京东云数字人拥有2D真人、3D卡通、3D超写实等多种类型,由AI技术生成销售文案和播报内容,可帮助直播间实时交互卖货。京东云为前100家品牌商,赠送最多15天虚拟主播使用权,助力商家7×24小时不打烊。目前,“京小智”已为京东17.8万商家提供涵盖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交互式对话体验,节省超30%人力成本。
“方案+平台”激活产业引擎效应
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无疑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输出数智供应链转型方案,服务大中型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京东云继续提供数智供应链转型方案,面向前100家大型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顶层咨询规划等服务。京东云混合多云操作系统云舰,为超30家大型国央企构建统一的数字底座,支撑各种场景的产业数字化开发,以开放的理念构建产业PaaS生态。京东云推出公有云最低4折、混合云最低7折的优惠举措,并配备灵活、小规模的专有云解决方案。围绕企业智能服务需求,智能客服文本机器人、外呼机器人、智能坐席辅助等全线产品,以4折的优惠力度,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依托B2P产业供销平台,服务70+数字经济产业园企稳向好。点燃园区引擎成为产业复苏回暖的重要抓手之一。京东云基于数智供应链能力,通过B2P产业供销平台整合资源,面向100城,70多座产业园区,及园区产业链上下游超过20万家企业,提供“免、减、补、培”等全流程服务。依托数字经济产业园商家服务中心,为园区商家提供免费办公场地、税收减免、营销费用补贴、第三方服务费补贴、人才培训等专项政策扶持,助力中小企业数字转型,推进产业回暖向好。
过去一年,京东云以超110%的高速增长,服务超95%的大型央企、100座城市、2048家大型企业、914家金融机构和超207万家中小微企业。新年伊始,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任何一个“产业回暖”的信号,都在书写2023国民经济经济发展向好的信心答卷。
京东科技产业回暖计划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