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考验,我们必须高度警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2022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022年,按照党中央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问题,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持续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金融、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坚决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的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的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等一批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
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32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发布37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通报。2022年1月至11月,“天网2022”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840人,追回赃款65.5亿元。
新征程上,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将长期存在,“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2022年11月5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落马,成为党的二十大后首个被查的中管干部。之后不久,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这是党的二十大后首个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党的二十大以来,已经有10名中管干部落马,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