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就能做CT 上海社区医院提升“防重症 降病亡”能力******
中新网上海1月12日电 (张践)自1月10日起,上海闵行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开放CT检查,至春节前“一周七天”不休息,方便有需求的居民在家门口接受CT检查。
当天,记者在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前来做CT的市民络绎不绝,大家有序排队等待叫号。家住闵行颛桥镇的肖女士和母亲新冠转阴后出现胸痛和咳嗽的症状,为了尽早得出检查结果,肖女士曾决定带母亲一起到三级医院做CT。但预约排队和出结果时间较长,肖女士在得知家附近的社区医院可以做CT的消息后果断带着母亲前来检查。“昨天晚上我们居委会说这边今天可以有CT了,我们就决定做一个。因为近嘛,我们到楼下挂了号之后,20分钟就做上了,那还是比大医院舒服(方便)很多。”肖女士表示。
肖女士在社区医院进行CT检查 张践 摄据悉,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检查无需预约,检查完成后所有报告都会上传到PACS会诊系统,由区域性医疗中心(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闵行区中心医院)出具正式报告,居民们可请家庭医生或前往就近的分中心拿到报告,真正做到不出本社区就能得到三级医院的诊断服务。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郑秀丽向记者介绍:“现在我们闵行区14家社区全部都配备了CT(设备),在我们这边当天就可以拿到临时诊断报告。我们医生可以在第一时间去干预,这样子就可以早发现转为重症病人一个倾向,也可以达到降低死亡概率。”
社区居民在登记准备CT检查 张践 摄此外,如果症状比较轻,可以直接在社区进行治疗。检查时发现严重情况的,会第一时间通过医联体转至上级医院就诊。“因为考虑到目前老百姓的就诊需求,所以我们上级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也是很支持的,组建了一个CT会诊群,尽量争取24小时之内出具临时报告,72小时之内出具正式报告。如果病人有特殊情况的话,我们会第一时间跟他们(上级医院)放射科医生进行联系,来解决我们目前病人的情况。”郑秀丽介绍。(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